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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文物保护研究中心(晋城博物馆) 讲解社教员公开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5-30 09:22:00 来源: 风雅晋城

晋城市文物保护研究中心

(晋城博物馆)

讲解社教员公开招聘公告

为提升服务质量,更好发挥博物馆公共文化职能,满足日益增长的讲解接待、社教活动等工作需要,晋城市文物保护研究中心 (晋城博物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讲解社教员(非在编合同制)。现将公开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公平竞争、择优录取。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讲解社教员11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见附件1《晋城市文物保护研究中心公开招聘岗位表》。

(二)岗位职责

承担晋城市文物保护研究中心(主馆晋城博物馆、分馆青莲寺古建艺术博物馆和玉皇庙彩塑壁画博物馆)的讲解工作,志愿服务台咨询答疑,参与我馆组织的各类社教活动(活动策划、节目编排、主持表演、照相摄影、信息撰写、图文编辑、小视频剪辑制作等)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依据全国博物馆系统惯例,实行早9晚5工作制(特殊时期延长开馆时间除外),双休日及节假日不休息,主馆周一闭馆休息,两分馆按照各馆实际情况调休。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服从工作安排和岗位分配;    

4.热爱文博事业,具有吃苦耐劳精神和团队合作意识,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5.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95年5月30日及以后出生);有正规注册博物馆、纪念馆(文旅局有备案的)讲解经历一年以上者(提供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书),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90年5月30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    

7.女性身高1.62米以上,男性身高1.73米以上;    

8.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以上。    

(二)不得报考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军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不能报考;    

4.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6.招聘为其他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能报考;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四、招聘流程

公开招聘程序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程序录取。考察合格者参加岗前培训,培训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入职手续。

(一)发布招聘公告

公开招聘公告在晋城市文化和旅游局(晋城文旅)公众号、晋城市文物保护研究中心(风雅晋城)公众号、晋城市东方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线上报名方式,资料需投递邮箱dongfangrenli@88.com,邮件主题:岗位序号+姓名,所有报名资料以一个压缩包文件(文件名称以“岗位序号+姓名”命名,例:岗位1+张某)、以添加附件形式上传到邮箱。    

2.报名时间:    

2025年5月30日上午9:00至2025年6月6日下午16:00,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资料:    

(1)《晋城市文物保护研究中心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填写,见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pdf格式);    

(3)毕业证扫描件(pdf格式);    

(4)学信网学历证明(电子注册备案表);    

(5)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其他证明资料扫描件(如有,pdf格式)。    

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对本人提供所有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其他报名资料同上。

报名人员只能报一个岗位,同一人报一个以上岗位的,以最后一次提交报名资料报考岗位为准。若提供的报名资料不全,或未按规定格式投递邮件,造成报名不成功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三)资格审查    

1.初审    

根据岗位任职资格条件及证明材料进行线上资格初审,报名截止后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将在晋城市东方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公布,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2.复审    

复审时间、地点在晋城市东方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公布。    

应聘者本人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晋城市文物保护研究中心公开招聘个人信息表》(见附件3)、毕业证、学信网学历证明(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他证书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审查。因招聘岗位的特殊性,必须本人参加,不接受委托,不能本人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3.报名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后,按晋城市东方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提示的缴费办法进行缴费,缴费金额(60元/人)。未成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考试资格。如因本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费用概不退还。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在近三年山西省文物系统省级文博讲解比赛或革命文物宣讲比赛中获奖的优秀人才(提供参赛文件及获奖证书),笔试成绩加3分。    

(四)考试内容与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采取百分制,笔试成绩、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开考条件    

本次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按实际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开考,笔试成绩按分数由高到低排序。    

2.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下载方式在晋城市东方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公布。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    

3.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在晋城市东方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公布。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公共基础。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100分。

专业知识范围参考以下材料:

1.《走进古建筑》

2.《走进太行古堡》

3.《走进晋城古代文明》

4.《走进大阳古镇》

5.《晋城古代文明文物精粹》

6.《走进青莲寺》

7.《纵观玉皇庙》

参加考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在晋城市东方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公布。  

参加面试人员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如各岗位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该比例的,参加各岗位笔试的所有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如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环节。    

4.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在晋城市东方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公布。    

(2)面试采取现场讲解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①现场讲解:岗位1和岗位2为中英文专业知识讲解,讲解时间6分钟(中英文讲解内容一致);岗位3和岗位4为中文专业知识讲解,讲解时间3分钟。

②结构化面试:共计回答2道题,时间7分钟。    

面试主要测评考生专业知识讲解能力、专业素养能力、沟通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自我情绪调控能力等。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综合成绩超过合格分数线由高到低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若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同等条件下,岗位1和岗位2考生若有选修第二语种者优先考虑。

体检有关事宜在晋城市东方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通知,体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录用。因个人原因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对体检合格后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原渠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的拟聘用人员违反规定和弄虚作假的问题认真调查落实,一经查实,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入职及待遇    

1.讲解员属于非在编合同制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执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2.工资待遇参照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级行政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劳务费支出标准(试行)》的通知(长期人员费用标准、技术支撑类)发放。

五、咨询事项

本次招聘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咨询电话:19135601906。    

上午08:30-11:30 下午14:30-17:30。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六、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全权委托晋城市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    

2.考生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公开招聘各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3.考生密切关注晋城市东方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招聘信息,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报到的,均视为考生主动放弃。    

4.报考人员应准确填报个人联系方式,因考生个人原因而造成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负责。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

附件1:晋城市文物保护研究中心公开招聘岗位表

附件2:晋城市文物保护研究中心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附件3:晋城市文物保护研究中心公开招聘个人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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